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-
-
-
查看更多评论周:好评
不错下次还来!!!!
YY:好评
还不错,整体比较满意
会员7281:好评
一個人出行,地理位置和絕對是這公寓的賣點,前台服務也算可以。沒有免費停車,而且發的兩張卡,一張房卡,一張換乘電梯卡,形同虛設。安全有隱患。兩個衛生間,保潔滿分100的話,這家最多50,走進去,沒有異味,但地卻是黏黏的,浴室門腳都有些發霉開裂。體驗完畢,不會有下次。